淄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范圍的高新技術企業,按照國家規定條例需要帶的材料如下:
1、《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》,同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》,由網絡生成后打印;
2、企業近3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;
3、附件材料:
(1)企業營業執照副本、稅務登記證書(復印件);
(2)企業職工人數、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情況說明、企業在職人員花名冊;
(3)經具有資質并符合《工作指引》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3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、近1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專項審計報告;
(4)企業近3年獲得授權的自主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,其中:通過受讓、受贈、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,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變更證明;通過獨占許可方式取得的,需附獨占許可協議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備案證明;
(5)企業近3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及證明材料(如:國內外申請的知識產權、技術合同、技術訣竅等);
(6)研發活動證明材料(如:生產批文、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(查新)材料、產品質量檢驗報告、省級(含計劃單列市)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等證明材料)及體現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的證明材料。
以上材料組織好后,請按照《復審材料準備注意事項》進行自查,無誤后打印網上申請書并連同附件材料按照以上順序膠裝成冊。